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学生工作

外语系学生操行评定实施办法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邱健 发布时间:2014-07-12 浏览量:

      为了适应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定期考核学生在政治、思想、品行等方面的表现,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从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操行评定的目的和内容

1.目的

为使学生综合测评落到实处,促使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互相督促、共同进步。

2.内容

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生活习惯诸方面进行评价和总结。

二、操行评定的程序

1.评定时间定于每学期开学期末;

2.每学期开学,辅导员召开班会向全体学生进行动员,宣讲评定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并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3.评定小组依照操作评定各项内容进行小组评议,评定结果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操行评定的要求

1.操行评定由系组织实施;

2.班级评定小组一般由7-10人组成,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要有代表性(可在班干、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中挑选);

3.班级评定小组在评定小组成员时本人应当回避;

4.评定过程中,要求评定小组对每一位同学进行公开评议,评议要客观、公正、负责,既要肯定成绩和优点,又要指出不足,并根据评议给予相应的等级;

5.评定小组对个人的评定等级,应向全班公布;

6.操行评定的分值作为综合测评的德育分。

四、操行评定等级

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20%

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总分值在22分及以上;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和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学生;获省、市、校先进集体的班干部以及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可重点推荐。

良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总分值在15-21分。

合格: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达到要素评定标准,总分值在9-14分。

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虽达不到处分但屡次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无效的学生;小组评议半数以上要素为不合格的学生。总分值低于9分的。

若因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攻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散布不法言论,破坏安定团结者或参加邪教组织以及违法犯罪者,被评定为“不合格”者,必须将原因记录在登记表上。

五、本办法2012121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外语系负责解释。

 

 

附表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学生操行评定自评表》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学生操行评定表

班级:                姓名:             学号:                      等级: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定分

评定人

备注

评定分

 

思想道德

(3)

1.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组织靠拢。(党员2.5分,预备党员2分,入党积极分子1.5分,写过入党申请书并参加党课学习0.8分。)

2.5

 

 

 

2.获五好班集体,班上所有成员加0.5分;获优秀团支部,班上团员加0.5

0.5

 

 

学风考风

(2)

1. 尊重老师,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睡觉,不接手机、不开小差,不在教室吃早餐、口香糖等。(有上述情况一次扣0.2,以此类推)

1

 

 

2..遵守考试制度和纪律,没有作弊现象。(有作弊的为0分)

1

 

 

出勤情况(10)

1.按时早读(以纪检委员和辅导员的记录为准:全勤2.5分,缺勤一次扣0.1分,以此类推)

2.5

 

 

2. 按时上课。(以纪检委员和辅导员的记录为准:全勤6.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一次扣0.1分;缺勤或旷课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

6.5

 

 

3.积极参加学院或班级集会(全勤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请假一次扣0.1分;缺勤一次扣0.2分,以此类推)

1

 

 

服务精神

(5)

1.曾参加过献血活动0.5,青年志愿者活动0.5,参加公益活动0.5.相同的活动不累计加分,其他0.2分,勤工助学除外;需附上证明材料)

2

 

 

2.担任学院、系、班级干部且刻苦耐劳,对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帮助老师或同学完成工作。(包括班干,宿舍长,院或系团、学干部,社团干部;系学生发展中心干部;工作表现优秀者为2分,工作称职者为1-1.5分,不称职者0分)。

3

 

 

宿舍建设

(6)

1. 荣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学院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得2分,系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得1)

2

 

 

2.没有晚归和夜不归。(晚归一次扣1分,夜不归一次扣1.5分)

4

 

 

遵纪守法(2)

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没有被学院和系纪律处分.

2

 

 

体育活动(2)

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参加系组织体育比赛得0.5,参加校运会得0.5,方队得0.8,运动员得1分)

2

 

 

 

合计

30

 

 

 

附加分:

1.获系级奖励加0.5分,获学院级奖励加1分,获省级奖励加5分,获国家级奖励一次加8分。

2.通过四级加2分,六级4分;通过计算机一级加0.5,二级加1分;考取一种专业资格证书得0.5

填表要求: 1、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2、本表存入本人档案,评写时务必认真;

           3、等级均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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