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下半年科技成果统计工作通知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2017年下半年的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已发表或被收录的论文;

  已出版著作(包括教材);

  已立项或结题(包括鉴定)的纵(横)向课题;

  获各级各类科技及社科成果奖;

  已获批准的专利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报的科技成果需署名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若没有署名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只统计成果,不计入本人的工作业绩。

  2.论文成果。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正文)。被SCI、SSCI、EI、ISTP、ISR、ISSHP、人大复印资料等著名索引收录的论文,还须提供具有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是否为核心期刊请查阅附件8,其中武大核心期刊,只认可A类。

  3.著作成果。须提交著作原件,以及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4.纵向课题(包括国家各部委、各级政府部门的项目,各类专业委员会的项目、发展项目和规划项目等)。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立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院级课题不需要统计。

  5.横向课题(包括各种校企合作项目、协作项目、委托项目等):需提交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我校财务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材料。

  6.获奖成果(主要是指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需是由学校文件认定的部门颁发,并盖有颁奖部门公章,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7.专利。已获得授权的,提交授权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专利证书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8.统计2017年度实际开展的外请专家讲学、校内教师学术讲座及承办的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等须提交会议通知复印件、会议论文集、课件等材料。

  9.本次统计将作为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教师个人奖励的依据。

  10.同一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人,不得重复统计。

  11.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一式1份。

  三、成果统计的有效时间

  所有统计填报的成果有效期到2017年12月31日。

  四、统计程序与时间

  1.请各单位指定统计人员组织填报,并以单位上报,个人上报不予受理。

  2.填报要严格按照规定EXCEL格式样表统计,并将纸质文档(A4纸打印)与电子文档各一份,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科研处。科研处邮箱:gkkyc2012@163.com

  3.上报工作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请老师抓紧时间填报,逾期不候。

    

  附件:

  1.表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统计表

  2.表二、公开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统计表

  3.表三、纵向课题统计表

  4.表四、横向课题统计表

  5.表五、获各级各类科技及社科成果奖情况统计表

  6.表六、已获批准的专利统计表

  7.表八、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情况统计表

  8.核心期刊目录

  

                 

   

    科 研 处 

    2017年12月1日


附表(1-7).xls

附件8:核心期刊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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