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办理流程:
学生因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冲突、患病、突发事件)不能参加按时期末考试考核,可以申请办理缓考,但重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得办理缓考;
学生下载该缓考申请表,提供证明材料,经辅导员、任课教师、学院批准后,学生将通过审批的缓考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考前提交到4401教务处考务科。
1.因病缓考,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医疗诊断证明和已通过审批的请假条。
2.因事缓考,须提供二级学院审批的请假手续。
3.须在考前办理缓考;如果考试当天或前一天遇到临时突发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报备,并于考试结束3天内办理完缓考手续并提交到考务科,如本人无法提交,请自行找人代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缓考手续办理,逾期不能补办,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