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管理制度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 发布时间: 2018-03-08 浏览量: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教材选用、预订、采购、供应、使用等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与供应

(一)教材选用

1. 教材选用的原则。教材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积极选用统编教材,并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顺序来选用,逐步提高选用教材的优秀率。所选教材原则上必须是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思政课”教材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使用指定教材。凡未列入各级规划教材(如由部门推销、自行编写出版和分摊包销的书籍),未经学院批准,不得作为本院教材。

2. 自编教材(讲义)的使用。在确无各级规划教材选用的情况下,可选用经教务处审批同意编写的院内教材(讲义)。选用院内教材(讲义)须经开课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能选用。

3. 教材的选用程序。由开课系组织主讲教师选用教材。课程组负责人召集讲授该门课程的若干名教师共同研究确定拟选教材,填写教材选用(发放)申请表,经所在系领导审核,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订购符合教材选用原则的教材,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教材不予订购,并及时反馈意见通知系(部)改订教材,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跨系(部)开设的课程选用教材,由开课系(部)按程序办理教材预订手续。全院性公共选修课教材由开课教学单位办理教材预订手续。

4. 教材订购种类。教学时数相同的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购一种教材,可以同时使用教师编写的相应的教辅材料。不得出现同一门课分别订购不同教材的现象。

5. 通过教务处订购的教材仅限学生必备教材(含习题集),对各类参考书一律不得以教材形式征订。凡未经教务处同意而自选购置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一律不予报销,学生有权拒买。

(二)教材预订

1. 制订教材预订计划。编制教材预定计划的依据是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开课学期教学安排、在院生人数、新生招生计划、“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和“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库存教材目录表”(以下简称“库存表”)。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向教务处报送教材预订计划。

2. 教材预订时间。每学年教材的预订分春秋两次进行,分别预订当年秋季和翌年春季教材。教务处于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分两次将新华书店主编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相关资料和教材选用(发放)申请表发至各系(部)。各系(部)按规定时间报送经审批的教材选用(发放)申请表,教务处汇总符合选用规定的教材并组织订购。

3. 教学参考书的预订。为保证开新课的教师有充足的备课时间,每年6月、11月分别预订次年春季、秋季新开设课程的教学参考书,并尽量予以供应。

4. 教材订购的方式。

(1)新生教材实行足额预订,课程所属单位根据开课学期教学计划和招生人数一次性订足第一学期所用教材。

(2)在校生除公共课、限选课、公共选修课教材外,原则上以自然班为单位按足额预订。

(3)公共课教材由开课单位统一预订。

(4)限选课教材的订购量按已确定的选修该门课程的人数足额预订。

(5) 公共选修课教材按学生报名人数的半数作为预订额,由学生自愿购买。

(6)教材选用(预订)申请表须注明教材的名称、ISBN书号、主编、版别、版次、单价、数量、使用班级和人数、开课时间、开设课程名称、课程号、必修或选修等。

5. 教材订购的数量。预订教材应按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招生计划及在校生数严格掌握订购数量,原则上一般只订一届学生使用量。若因出版周期延长等特殊原因需要超前订购教材,必须另行报告加以说明,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学生的使用量。在预订同一课程教材时,必须在原有教材已用完的情况下再订。

6. 教材预订情况的检查。各系(部)在教材预定结束前,应对照教学任务,认真核对教材预定情况,防止漏订教材现象发生,开学前必须检查教材的到位情况。

(三)教材供应与收费

1.教务处要按照教材选用(发放)申请表填写教材的种类与数量采购教材,确保教材采购足额及时到位。凡在教务处领取、购买的教材,若发现有缺页、倒装、污损等情况时,在学生未涂写的情况之下给予退换。

2.教材费由学院财务处收取,每人/每学年预先收取500元教材费。学生在顶岗实习前由教务处统计每个学生的实际教材费用,并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财务处进行多退少补工作。

3.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允许退、购教材。

(四)对违规预订、采购、使用教材的处罚

1. 教务处是学院教材的唯一采购者。为确保学院教材供应秩序的稳定,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全院学生教材的预订、采购、保管、供应、发放、管理及服务。

2. 对擅自销售(使用)教材的处罚。对于私自销售教材,不按规定组织选用、预订教材,影响教学,造成教学秩序不稳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教学差错的界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二、自编教材的管理与选用

1. 自编教材的界定。自编教材系指未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由我院教师编写的在院内使用的教学资料,包括理论课教学使用的讲义、实训实验课教学使用的指导书、顶岗实习、专题论文(毕业论文)所用的指导书等。

2. 自编教材编写的审批。已经有正式出版的类似教材,不再自行编写。如确无正式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而教学急需编写院内教材(讲义),须填写《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新编教材(讲义)审批表》,经编者所在课程组初审、系(部)主任复核,教务处批准同意。经审核同意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由编者负责编写。书稿撰写完成后,须经学院指定的同行专家审稿,并填写《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规划(自编)教材审稿意见书》。自编教材印数一般为一届学生使用量,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两届学生的使用量。

3. 自编教材的付印。编写者须将自编教材书稿(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经审批的《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印刷计划表》、《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规划(自编)教材审稿意见书》一并于使用前三个月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领导审批,并组织对经过审批同意印刷的书稿组织印刷。编写者负责印刷前的审校工作,修改定稿。

4. 自编教材(讲义)署名与字数要求。自编教材的落款为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可在适当位置表明编著者,著作权属编著者所有,文责自负。自编教材按每学时4千字左右编写,计发稿酬。

5. 自编教材(讲义)质量要求。自编教材(讲义)的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反映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编写应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应性、特色性的原则,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符合教学改革的需要。自编教材(讲义)、实训、实验(实习)指导书的书稿必须内容齐全、排列有序、插图规范,编者负责提供稿件清样的电子文档,修改定稿,到教务处办理付印手续。凡达不到要求,不能付印。

6. 自编教材稿酬。学院根据教务处出具的书面证明,从教材建设基金中给编者一次性支付相应稿酬。以后的重印不再支付稿酬。

三、公用教材的供应管理

1. 公用教材的领用。公用教材指教师授课用书和教学管理工作所需用书等。根据教学需要,领用人(含教师、实训、实验人员、管理人员等)凭所在单位(部门)分管教学领导签批的《教师领用教材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领书手续后,领取教学用书。

2. 公用教材的保管。公用教材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 购买公用教材所需的经费。购买教材所需经费,从领用单位(部门)办公业务经费中开支。教务处凭领书人签领单与领用单位结算划款。

4. 公用教材发放的范围。任课教师授课用教材和管理用教材只限于与学生上课所用的相关教材。非当前学生使用的教材,教务处不予订购或发放。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