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教学运行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 发布时间: 2018-03-08 浏览量: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经常性的教学检查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及时总结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及时纠正和预防教学工作中存在或潜在的偏差,保障教学有序进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为了使我院的教学检查制度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

(一)学院一级的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参与检查的人员有:院领导、教务处、实训中心及各教学单位有关人员。

(二)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自行安排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的人员有:本单位领导、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部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等。

二、教学检查的类别

(一)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分别为:

1. 期初教学检查。

2. 期中教学检查。

3. 期末教学检查。

4. 平时教学检查。

(二)前三类教学检查属于专项检查,分别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平时教学检查属于抽查,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进行。

三、期初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天与开学的第1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设施及环境。包括桌椅、黑板、照明、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等设施的完好情况,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及教学楼内卫生情况。

2. 教学准备工作。各系(部)承担的课程教学、实训实验和各类实习任务的落实情况;新学期校外教学与校外实习班级、时间及其地点的安排与落实情况;教师和职工的到位情况;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3. 开学教学秩序。开学第一周每一个上课时间段的任课教师、学生上课到位情况,课程安排的实施情况以及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方式

学期开学前两天召开由分管教学院领导主持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会议,部署新学期的教学工作,了解全校教学场所各种教学设施及环境的状况和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各系分管教学的系主任,系教学秘书应到教学现场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上课情况及教学秩序。同时,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开学前和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检查工作。

(四)检查总结

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第一周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全校开学初教学检查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向各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教学检查情况表由教务处负责存档。

四、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一般在每学期的第9~12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进度以及各种类型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训实验、课程设计等)的进展情况,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师听课和评课情况,教风学风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基本文件整理归档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 课堂听课或实训实验室现场检查。

2. 召开学生座谈会。

3. 召开教师座谈会。

4. 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5. 对各教学环节记录材料的抽查。

(四)检查总结

1. 各教学单位在督促老师自查、系(部)开展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总结材料,并在第13周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写成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务处。

2. 教务处撰写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3. 学院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

五、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每学期期末的3周内进行。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的全面教学工作检查,学期未考试工作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和总结,教务处组织抽查。

1. 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查的具体内容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实训实验开出情况、实训实验设备的管理情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情况;期末考试组织情况;新学期本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2.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总结

1. 全体教师、实训、实验教学人员做好工作总结,为所属单位提供总结依据。

2. 各教学单位根据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文字报告交教务处。

3. 教务处写出全校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4.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情况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六、平时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在学期中分散进行。

(二)检(抽)查内容

依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及教学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确定。

(三)检查方式

由各系(部)和教学督导实施。教务处组织抽查,并充分发挥学生及教学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

(四)检查总结

1. 平时教学工作检(抽)查情况的总结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教务处督促整改工作。

2. 对于专项检查的结果,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专项报告,供有关领导进行决策。

3. 平时教学工作检(抽)查的总结由教务处存档。

七、教学检查结果

1. 作为各教学单位及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评估的依据。

2. 存入单位及个人的档案。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