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实训中心设备损坏责任认定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7人浏览:


一、对财产损失构成事故的,报学院董事会进行事故认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财产损失未构成事故的,根据实际财产价值,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额度由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分摊全额赔偿。

三、部分财产损失对今后教学工作影响较小的,由实训中心领导决定赔偿额度,由相关责任人分摊,报学院领导批准。

四、相关责任人根据《实训(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训(验)指导老师工作细则》明确:

(1)在课堂中

①由学生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学生负主要责任;找不出学生,由上课班级负主要责任,上课教师、实验员负管理责任。管理责任需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大小,按责任大小决定各自赔偿比例。

②上课教师由于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上课教师负主要责任,实验员负有设备讲解不足责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大小,按责任大小决定各自赔偿比例。

(2)课余时间

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各系负责人查明原因,落实相关责任人,报实训中心后呈送学院领导审批后决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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