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健身房跑路”“直播带货买到假货”……面对这些大学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越来越多学生不再选择隐忍妥协。在刚刚过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北京、长沙、长春等多地高校密集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地共建、法官进校园、趣味普法等创新形式,为大学生消费权益保护筑牢坚实屏障。

多地法院法官走进高校,为大学生送上一堂实用的消费维权法治讲座。法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四大核心权利,结合大学生网购、预付式消费等高频场景以案释法。“优雅拆箱取证”“证据链闭环”等实操技巧让在场学生纷纷表示实用性极强。互动环节中,法官们针对“虚拟发货维权”“平台监管不力”等问题详细讲解“留存证据—协商沟通—发起投诉—提起诉讼”维权四步流程,鼓励同学们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吉林大学则联合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人民法院,深入大学城社区和多个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围绕医疗美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法官们通过剖析“网红引流”“低价陷阱”等真实案例,警示学生警惕无证医美工作室与非法注射行为,帮助理解诉讼程序中有效主张权利的方式方法。

从“官方法治导师”进校园到沉浸式维权体验,各地高校正用行动告诉大学生:维权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每一次主动维权,也是在帮自己和同学净化校园周边的消费环境,树立正确维权观念,守护自身与身边同学的消费安全。
撰稿人:胡家豪
图片来源:百度图库 新华网
初审:王乐彤 刘浚楦
复审:袁凯馨 伍青青
终审:翁小洁 刘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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