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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袁海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信息发布者:建工学院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量: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袁海宇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袁海宇,,建筑工程学院21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无故旷课达36课时。

 

袁海宇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严重影响班级班风学风。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袁海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半年。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21124


广科大建工〔2022〕32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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