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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宁锦辉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信息发布者:建工学院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量: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宁锦辉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宁锦辉,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5学时

张昊源,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5学时

阮莘淋,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设4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5学时

宁锦辉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宁锦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10407


广科大建工〔2021〕03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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