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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郑江河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信息发布者:建工学院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量: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郑江河同学

警告处分的决定

 

郑江河,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8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郑江河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郑江河同学警告处分。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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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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