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服务网 欢迎您的访问!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董汝萍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量: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学院工会为教职工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会经费收入主要由以下来源:

1.上解经费的返回。根据《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粤工总〔2013〕63号)文的通知第七条: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第二十七条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的次月15个工作日内,将基层工会应分成部分的工会经费回拨缴费单位工会账户。

2.学院工会会员上缴工会会费。

3.其他相关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包括:职工教育方面、文体活动方面、宣传活动方面、其他活动方面的支出。

2.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

4.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

6.其他支出。

三、在行政方面承担人员费用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人员费用支出;在工会经费不足以支付相关经费的情况下,学校人员费用可以用于必要的工会经费。

四、校工资制度里规定的职工福利项目,原则上在学校人员费用中列支,不属于工会经费支付项目。

五、在经审批的年度工作计划下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支出,由经办人、验收人填制报销单,经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工会主席签字后报销,事后报经董事长补签;在工作计划下的预算范围外的项目支出,由经办人、验收人填制报销单,经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工会主席签字、报董事长签字后才能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六、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