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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员守则

信息发布者:吴文珍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来访者的资料与案例只在本中心存档,不送其他单位或部门。
6.应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7.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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