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实训(验)场室建设规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18人浏览:


为了规范实训(验)场室建设的申报、立项、论证及建设程序,充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实训(验)场室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据学校《实训(验)场室建设规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训(验)场室建设的含义。指全校二级学院的设备设施的建设。

二、实训(验)场室建设规划。二级学院实训(验)场室建设规划,纳入各专业规划建设的范畴。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于本专业开始招生的学年的5月份组织调查、研究与论证,向实训中心提出系23年《专业实训(验)场地、设备建设项目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根据:

1. 《专业教学计划》及专业实践项目一览表;

2. 预计未来23年专业规模、方向调整;

3. 《课程实践教学大纲》。

三、规划的主要结构包括:

(一)总体说明,包括:专业设置、发展、预计招生规模等;

(二)现状分析,包括:现有实训(验)条件和开设实训(验)项目情况分析等;

(三)规划内容,包括:拟新增(扩建)实训(验)项目一览表、新增(扩建)实训场室建设方案和建设计划安排。

四、《学校实验(训)场室建设23年规划》的审议。先由实训中心汇总各院23 年《专业实训(验)场地、设备建设项目规划表》,会同教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和各院一起,结合学校未来23年发展规划、招生规模、专业建设规划,进行论证,提出《学校实验(训)场室建设23年规划》和决策建议,报校董办公会议审批。

五、各教学单位的学年度实训(验)场室建设立项。每学年11月上旬,由二级学院、相关教学管理部门,依据《学校实训(验)场室建设23年规划》,结合专业招生规模、教学需要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学年实训(验)场室建设立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途用法、场室要求(如面积、工位、供电、网络等)、主要装备、预算和建设时间等。

六、学年度实训(验)场室建设立项的审批程序

(一)二级学院专业带头人填报《学年实训(验)场室建设立项报告》,准备相关支持材料,交系负责人审核签字,提交实训中心。

(二)实训中心接到申请后,结合《学校实训(验)场室建设23年规划》进行审核,报院董领导审批。

(三)新建较为复杂的实训(验)室和重点实训(验)室,或投资较大(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实训(验)室,须组织各院行家初审,必要时邀请院外专家参与论证,论证结果交院董办公会,确定立项与否。

七、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列入学校学年预算计划

(一)实验(训)场室建设实施方案

各立项单位接到同意立项批复(文)后,要成立相应实训(验)室建设工作小组,提出《实验(训)场室建设实施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实训中心审核。

(二)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 场室建设平面图;

2. 场室电气安装图;

3. 设备物资配置清单及使用耗材清单;

4. 项目建设工程预算表;

5. 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计划;

6. 定制物品的图样,及其它有关资料。

(三)实训中心结合学校场地、设备条件,组织实训教学专家、会同后勤服务中心商议,提出改进建议,确定最终《实验(训)场室建设实施(或修改)方案》。

八、实验(训)场室建设的实施。实训中心将已经通过上述手续的《实验(训)场室实施(或修改)方案》及相关支持资料报后勤服务中心,由后勤服务中心会同财务处、采购中心组织核定预算、联系供应商、招标、采购与施工、结算等后续工作。

(一)财务处召集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组成审核小组,确定实训(验)室建设项目实际预算和采购方案,并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或校董办公会议审批;学校审批后,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教学计划分批购买。

(二)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采购已安排预算投入的项目,开展招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实训中心负责组织监理,确保实验(训)场室如期、按质完工,保证教学需要。

(三)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建设方案内容有改变的,需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变更报告》,并按照第六条、第七条逐级报批。

(四)项目建设实施进度不能按时完成时,后勤服务中心应书面报告实训中心,并协商应急措施。

九、实训(验)场室建设的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实训中心组织项目负责人、实训教师和管理员,会同施工单位、供货厂商、物资部门等参加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需要试运行的设备、设施、教学软件等,可在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验收。

(一)项目验收要确保实训(验)场室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责成责任单位(人)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接受复检,并出具整改《复检报告》。

(二)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工作组,需写出《实训(验)场室建设总结》,回收、整理、归档全套审批和技术资料,交实训中心备案。

十、实训(验)场室建设的结算。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财产台帐的登记、经费使用记录,并向财务处报帐结算。

十一、实训(验)场室的配套管理。实训中心负责组织使用和管理部门,完善新建实验(训)场室的配套职业文化环境和管理制度建设,并对新建的实训(验)场室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实训(验)室建设发挥应有效能。

十二、责任追究。对于在实训(验)场室建设中,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而造成较大损失或浪费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校内外通过产学研合作创建的实训(验)场室,其申报、立项、论证及建设程序视实际需要,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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