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量:

 

各系部: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活动安排,并于2014年7月1日之前将《推荐表》报于学院人事处。

附件:1、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

      2、推荐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4〕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小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和六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师德建设,宣传教师“立德树人、立教圆梦”的先进事迹,展现教师教书育人的风采和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41号,附件1)要求,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挖掘和发现我省教育系统内像张丽莉一样的优秀教师的感人故事,弘扬身边关爱学生、严谨治学的先进教师典型,展现我省教师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我省广大教师更加积极自觉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师德高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  活动时间和内容

活动在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开展。具体如下:

(一) 挖掘并宣传先进教师典型。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学校、广大师生的参与积极性,挖掘教育系统近年来涌现的像张丽莉同志一样热爱教育、潜心钻研、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自行设计开展相关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先进教师的事迹。

(二) 推荐先进教师。各地市教育局、各高校和省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各推荐1名最具代表性的先进教师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遴选出3名优秀教师推荐到教育部作为我省优秀教师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其中1名优秀教师将被推荐至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开设的《师说》讲坛,在网上讲述自己教书育人的故事。

(三) 参与教育部各项相关宣传活动。一是各地各校要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在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光明网、新浪网、腾讯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的专题活动。二是积极参加“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征文活动。征文分两个部分:一是以“我的老师”为主题,动员大中小学生写自己的老师的故事,千字以内;二是以“我的学生”为主题,发动老师们写自己在教书育人过程中与学生之间的故事,千字以内。征文发送至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专题邮箱。三是根据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师说》讲坛直播时间,安排师生收看,进一步宣传和学习先进教师事迹,弘扬优良师德风尚。

三、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本地本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与师德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 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校要最大程度地发动教职工、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充分运用先进教师的事迹展示、宣讲、与先进教师交流等形式,发挥先进教师典型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地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期广东精神指导自己的思想行为,扎实推进全省师德建设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在全社会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一方面,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活动,通过活动深入了解教师队伍的状况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向社会充分展示先进教师的典型事迹,彰显广大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请各地市教育局(含市属、省市共建高校)、部省属高校和省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于2014年7月3日前将《广东省教育系统“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先进教师推荐表》(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704室,邮编:51008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dsjytszglc@126.com。联系人:魏长松、曾诗瑜。电话:020-37626971, 37627294。传真:020-37627294。

 

附件1: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tif

附件2:“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先进教师推荐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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