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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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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华南理工大学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
来源: 作者:继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关于2015年下半年华南理工大学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

各位同学:

依据《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考课程、实践课程考核管理的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方式学生可以选择学位设计(论文)、调查报告、综合实践报告等多种形式。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提高学生写作质量,现将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形式、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步骤以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具体附件以文件汇编见各班级群共享文件):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形式

★需要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学位设计(论文)并进行答辩,学位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者可以申请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具体写作要求及格式见《毕业论文管理文件汇编》中《学位论文撰写》部分。

★只申请毕业不需要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以采用调查报告、综合实践报告等形式来完成毕业论文,具体写作要求见《毕业论文管理文件汇编》中《毕业综合实践(调查报告)撰写规范及格式》部分。

特别提醒:学生一旦确定选择哪种论文形式,则不能中途更改。现在选择写毕业综合实践或者调查报告的学生,若以后想申请学位,则需按照申请学位的要求来重新撰写论文;现在选择撰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如果最终的论文成绩没达到良好或以上,只是及格或者中等,也是可以作为申请本科毕业的论文成绩的。

  二、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步骤

     1、毕业设计(论文)形式选择:学生在11月17-25日期间确定自己是选择撰写《学位论文(设计)》还是《毕业综合调查报告》或《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由班主任用《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形式登记表》(13秋及之前的学生直接告知继教何淑华老师)统一汇总,继教中心将于11月26日将所有专业的汇总情况提交华南理工大学。

2、选题:继教中心将根据学生选择的毕业论文形式,在12月10日前组织老师和学生集中开会。选择学位论文的学生要上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给指导老师;选择写毕业综合实践或调查报告的学生上交《综合实践(调查报告)实习计划(包含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和预期目标)》给指导老师审核,在指导老师的指引下撰写。

3、撰写:(2015年12月10日—2016年3月10日)学生根据主考院校的要求(附件1或者附件2),结合指导老师建议,进行材料的搜集整理和论文撰写。

4、初稿:学生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的撰写工作,并交给指导老师审阅,学生依据指导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撰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还有提供在华工指定的网站查询出的《查重报告》,查重率要高于25%的还需修改。

5、定稿:2016年3月28日前将修改好的论文最终定稿,按主考院校的排版、装订等要求要求将电子版和打印装订好的的论文提交给继教中心。同时,定稿时仍需提供最新的学位论文的《查重报告》(纸板),查重率超过25%的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注:14秋的学生先提交电子版和纸板给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交给继教中心;13秋及之前的学生直接提交电子版和纸板论文给继教中心的何淑华老师。

6、答辩:继教中心在4月10日前依据相应的学位论文要求组织老师进行评阅或答辩,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在参加答辩前必须写出答辩提纲,并将答辩提纲编制成幻灯片(powerpoint)演示稿,以做答辩时演示。继教中心于4月20日前依据主考院校要求将毕业论文相关的所有电子版、纸板的材料上交。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综合实践(调查)总成绩由过程性考核(综合实践鉴定)成绩(30%)和综合实践(调查)报告成绩(70%)组成。

学位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初评成绩(70%) +答辩成绩(30%)。

四、注意事项

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学生,将跟下一届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毕业设计(论文)须独立完成。若有抄袭、雷同、代写等作弊行为,经查核属实,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3、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密切关注继教中心网站以及班级群里的通知,一旦错过所要求的时间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三、收费标准

1、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费用属于实践考核,申请论文写作的学生每位收取37元。

2、写学位论文的同学依据主考院校和我院规定,另行交论文指导费 300元/人。

3、各班收费时间:2014年11月25-11月30日。

4、各班到财务缴费的时间和缴费方式: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

14秋专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后到继教中心开单,持单到财务缴费;13秋及以前的可找人代缴,同样来继教开单,持单到财务缴费。

附件1:学位论文(设计)要求见《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撰写规范》

附加2:《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综合实践要求及报告撰写规范》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形式登记表》

附加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

                                                                                 继续教育中心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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