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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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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继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5日

转发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为了做好今年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学位的期限必须是申请条件之日起至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毕业论文的成绩优良;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统考及格;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科笔试考试成绩平均70分以上;在读期间没有违纪、违法纪录。

2、凡申请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学士学位个人申请表》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在11月25日前交到岭南师范学院自考科。

3、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必须依据《湛江师范学院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对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于11月25日将以下材料(按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先后顺序)整理汇总,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

4、材料报送继教院自考科吴老师(联系电话:0759-3182465;邮箱:916441786@QQ.com),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材料包括:

(1)大一寸免冠彩色个人照片一张(蓝底),同底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保存格式JPEG,大小不超过15K)

(2)各二级学院、教学点需要查询到申报学生的广东省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成绩,电子版成绩单在QQ群湛师自考群共享。

(3)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一)(由申报人填写)

(4)学生学习成绩表一份(学生成绩单由申报人提供,把平均分算好记录在表头)

(5)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二)(由申报人填写)

(6)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纸张规格:A4)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A4)

(8)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附件三)(二级学院填写、盖章)

附件1:学士学位个人申请表

附件2:学士学位审批表

附件3: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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