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量:

第一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以及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和活动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各班学生干部负责,应如实填写《班级学生考勤记录本》,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辅导员应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考勤工作。辅导员每月向二级学院报送学生考勤情况,二级学院每季度应将学生考勤情况汇总报送学生处进行讲评并存档。

第三条 学生在节假日期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者,须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批准,未经批准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按照《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分。

第四条 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请假。

第五条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疗部门或更高级别的医院证明,请病假在一周以内由二级学院批准,一周以上的须由所在二级学院报学生处批准。

第六条 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1天及以内,由辅导员批准;2-3天,由二级学院领导批准;3-7天,由学生处批准;7天以上由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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