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国在2008年6月即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与创新型国家建设,青年创业创新者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极端重要的生力军。在当今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并成为国家战略和国际竞争焦点的背景下,青年创业创新者需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护航创新,克服创业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误区与困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本文即立足于新技术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以青年创业创新为研究对象,探讨青年在创业创新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瓶颈及其对策。
当今,第四次信息革命和产业革命悄然而至,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也包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深刻影响与挑战。这些影响和挑战体现于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主体、内容、权利行使与限制,以及侵权表现与法律责任承担等诸多方面,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则存在诸多空白,缺乏相应的规定。
以数据保护为例,在如火如荼的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已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缺乏对数据产权的系统规定,而数据产权制度的构建则是激发数据潜能、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保障。由于数据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相比具有聚合性、动态流转性和利益关系复杂性,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难以直接接纳数据保护。围绕数据开发和交易、利用产生了诸多纠纷,亟待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数据产业发展中,涌现了一支青年大军。在当前数据产权制度不够完善的背景下,需要借助于完善合同等措施,确保数据控制者、数据处理者的相关权益,防范数据风险。一,不注重商标品牌建设导致无法建立企业品牌核心价值,存在商标侵权风险或商标资产流失。商标是企业的“脸面”和塑造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之所在。青年创业创新活动,通常需要成立创微科技公司。公司的发展则需要申请注册商标,通过提高商品或服务质量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竞争力;对于立足于国际市场的企业而言,则还需要采取“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策略,提前在国外布局商标。否则,就可能出现因缺乏主导商标而无法确立市场竞争地位的窘境,或者辛辛苦苦培植的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反而受制于人,这方面有很多反面例证。第二,技术研发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导致技术流失和市场竞争优势丧失。青年创业创新、开办公司等行为,必然会涉及研究开发活动,最终取得研究开发成果。但需要指出,在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益严格的背景下,技术本身优势只有通过申请专利或者采取保密措施而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才能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与市场竞争优势。研究开发成果如果不注重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公开就可能彻底丧失法律保护,造成技术流失。例如,有的研发人员或单位由于忽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密,结果造成技术被泄露而失去法律保护。第三,缺乏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在跳槽等职业流动中侵害原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法律纠纷甚至刑事责任。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涉及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两方面内容。青年在创业创新活动中,存在人才流动现象,其本身具有合理性。但是,人才流动不得损害原单位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存在借“跳槽”侵吞原单位商业秘密的违法现象,个别案件中甚至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这显然是应当注意避免的。编辑: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学院 朱圣亮
审核: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学院 姚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