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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陈师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信息发布者:建工学院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量: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陈师同学

警告处分的决定

 ,建筑工程学院21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4学时

冯秀岳,建筑工程学院21建筑工程技术2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4学时

郑竣铭,建筑工程学院21建筑工程技术2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4学时

黄浩洋,,建筑工程学院22建筑设计本科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8课时。

陈师等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严重影响班级班风学风。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给予陈师等同学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半年。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30419


广科大建工〔2023〕02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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