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信息更改要求
一、姓名更改
1.必须提供现用名的正式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姓名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薄户主页复印件
4.户口薄上有证明现用名和曾用名之间关系的页的复印件。
二、身份证号更改
1.必须提供现用名的正式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姓名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薄显示有现用身份证号的页的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关于现用身份证号与原身份证号关系的证明。
三、姓名与身份号同时更改,必须按以上第一、二项要求提供材料。
四、内地身份证改为港澳台身份的
1.原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
3.单程证复印件
4.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涉及双重户籍,属于违法行为。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并保留追究其填写虚假报考信息的权利。
以上资料纸质版交到4401房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资料请发至邮箱:jwc@gkd.edu.cn